高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召开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第四次会议的决定
(2024年12月31日高青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)
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:高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至8日在田镇召开。
建议会议议程为:
一、听取和审议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
二、审查、批准高青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计划;
三、审查高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,批准高青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;
四、听取和审议高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
五、听取和审议高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
六、听取和审议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
七、对2024年度高青县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;
八、票决2025年度高青县重大民生实事项目;
九、选举事项;
十、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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